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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说明 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,也可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专用权;转让的商标大部分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,不存在因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的可能,转让商标,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办理,就能拥有商标的专用权。 服务流程 常见问题 Q:商标在申请中,可以办理转让吗? A:申请中的商标,可以办理转让,转让的是商标申请权,不是商标专用权。 Q:我的企业注销了,还可以办理商标转让吗? A:企业注销一年内,可以办理商标转让(移转)。 Q:同一申请人名下有2个商标,文字一样,类别不同,可以只转让一个吗? A:可以。 Q:同一申请人名下有2个商标,类别一样,商标图相似,可以只转让一个吗? A:不可以,同一申请人名下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。 Q:转让人的企业地址搬迁过,在办理商标转让时有影响吗? A: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需一并办理商标变更。 Q:转让时,必须提供公证书吗? A:如未提供公证书,商标局可能会下发补正通知,要求公证,故我方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时,提供公证书。 所需材料 1、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、个体户营业执照】 2、商标转让申请书 3、商标代理委托书(转让双方) 4、转让协议 5、转让商标申请号 6、公证书 |